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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贵案例|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蓝贵案例|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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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贵案例|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2025 年 10 月 24 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的出具,为一起涉嫌诈骗案画上了阶段性句号。蓝贵律师事务所胡彦军律师、徐敏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与严谨的辩护策略,助力当事人刘某获得不起诉的有利结果,再次彰显了律所 “以专业立身,以尽责护航” 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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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刘某利用 “模拟定位助手” 软件篡改手机定位,虚假完成百度地图拍照赏金任务骗取平台佣金 32665.84 元,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面对刑事风险,刘某家属委托蓝贵律师事务所胡彦军、徐敏杰律师介入辩护


接受委托后,胡彦军、徐敏杰两位律师迅速开展三项核心工作:

事实厘清:细致梳理涉案资金流水,区分 “正常任务佣金” 与 “虚假骗取金额”,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点;

法律论证:结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构成要件,重点论证刘某 “坦白、认罪认罚” 的从宽情节,同时推动家属与百度公司达成赔偿及谅解协议;

程序跟进:全程参与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程序,就案件定性、情节轻重与司法机关充分沟通。


2025 年 10 月 24 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眉东检刑不诉〔2025〕176 号),认定刘某 “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的情节,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可以免除刑罚”。


这一结果的背后,是蓝贵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对案件细节的极致把控,更是 “以客户为中心,以专业为根基” 服务理念的生动实践。


蓝贵承诺


从刑事案件的风险防控到不起诉结果的争取,蓝贵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专业的修行”。未来,我们将继续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为更多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争取最优权益,用专业守护每一份信任,用尽责诠释法律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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