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民间借贷纠纷中,约定 “逾期加速到期” 条款后,如何平衡债权实现与还款缓冲,是常见维权痛点。近期,四川蓝贵律师事务所胡彦军、徐敏杰律师代理王某与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通过法院主持调解,既锁定了全部借款本金及维权成本,又为债务人制定了灵活还款方案,实现 “权益保障 + 纠纷化解” 双赢,彰显了蓝贵律所在民间借贷调解中的专业协调能力。
基本案情
岑某多次向王某借款,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双方确认岑某个人借款金额为 304200 元(其余 205800 元系王某委托岑某向案外人的还款,与岑某无关)。当日,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
1.岑某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每月偿还 2500 元直至还清;
2.若逾期还款超过 2 期,借款全部加速到期;
3.因履行协议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协议书》签订后,岑某未按约定还款,剩余借款 219200 元迟迟未付。为维护合法权益,王某委托四川蓝贵律师事务所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岑某偿还借款本金 219200 元及利息,承担律师费 6000 元、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 800 元,并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调解结果
在法院主持及蓝贵律师团队的沟通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 0118 民初 4114 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1.岑某于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每月 28 日前归还本金不低于 3500 元,于 2028 年 4 月 28 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金 219200 元;
2.利息支付规则:2026 年 4 月 28 日前还清本金,无需支付利息;2027 年 4 月 28 日前还清,需支付利息 5000 元;2028 年 4 月 28 日前还清,需支付利息 8000 元;若连续两期未按时足额付款或 2028 年 4 月 28 日前未还清,剩余款项视为提前到期,王某可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岑某以剩余未付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一年期 LPR 的 2.5 倍支付逾期利息;
3.本案诉讼费 3961 元(含案件受理费 2345 元、保全费 1616 元)、律师费 4839 元,合计 8800 元,由岑某于 2028 年 4 月 28 日前支付给王某;
4.王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一)“逾期加速到期” 条款的灵活落地
法院认可《协议书》中 “逾期超 2 期借款加速到期” 的约定效力,同时通过调解给予债务人合理还款缓冲期,既尊重了合同约定,又兼顾了实际履行可能性,避免了 “一判了之” 可能导致的执行困难。
(二)利息阶梯式约定的公平平衡
调解协议采用 “提前还款免息、按期还款低息、逾期还款加息” 的阶梯式规则,既激励债务人积极履约,又保障债权人的资金占用损失,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公平平衡。
(三)维权成本的全额转嫁保障
协议明确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均由债务人承担,且直接支付给已垫付的债权人,实现了维权成本的全额转嫁,消除了债权人 “维权成本高” 的顾虑,体现了 “过错方担责” 的原则。
(四)强制执行的刚性约束兜底
协议约定逾期未履行即视为全部债权到期,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设置更高标准的逾期利息,为债权实现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兜底,有效防范 “调解后拖延付款” 的风险。
结 语
本案的成功调解,关键在于精准把握民间借贷纠纷的核心诉求,平衡了债权实现与还款可行性。面对借款逾期难题,四川蓝贵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通过灵活的调解方案,既锁定了债权人的核心权益,又为债务人提供了合理的履约空间。如果您正在面临民间借贷欠款、逾期还款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四川蓝贵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
编辑:唐章怡
审核:胡彦军、徐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