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建设工程分包领域,劳务费拖欠、付款周期长是实际施工人常见困境,而调解既能为债权人锁定债权,又能为债务人提供合理履约空间,实现 “案结事了”。近期,四川蓝贵律师事务所胡彦军律师代理夏某与成都某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公司”)、朱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通过法院主持调解,成功为当事人锁定 107 万余元工程款及费用支付方案,彰显了蓝贵律所在建工分包纠纷调解中的专业协调能力。
基本案情
夏某承接A公司、朱某发包的建设工程劳务施工任务,双方就工程范围、劳务单价及结算方式达成约定。工程完工后,经核算确认,A公司、朱某尚欠夏某工程劳务费 1053267.50 元,且未按约定支付,导致夏某资金周转压力加剧。
为追回拖欠款项,夏某多次与二被告协商付款事宜,均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夏某委托四川蓝贵律师事务所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立即支付工程劳务费 1053267.50 元及逾期利息(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按一年期 LPR 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承担律师费 5000 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必要费用。
调解结果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在法院主持及蓝贵律师团队的积极沟通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作出(2024)川 0107 民初 14174 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1.劳务费分期支付:被告成都某劳务有限公司、朱某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前分 4 期向原告夏某支付款项合计 1070767 元,具体支付节点为:2024 年 7 月 5 日支付 117500 元、2024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 200000 元、2024 年 10 月 30 日前支付 200000 元,剩余 553267 元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前支付;
2.逾期履约责任:若二被告未按上述约定任意一期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费用分担:本案案件受理费 14638 元(减半收取 7319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2319 元,由原告与二被告各负担 6159.50 元(原告已垫付部分,二被告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前支付给原告);
3.原告放弃其他诉求:原告夏某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一)建工分包纠纷中分期支付的平衡价值
调解协议采用 “多期付款 + 逾期加速到期” 模式,既考虑到被告的资金周转实际,给予合理的付款缓冲期,避免因一次性付款压力导致履约不能;又通过 “逾期即全额强制执行” 的条款,为原告债权实现提供刚性保障,有效防范 “调解后拖延付款” 的风险,平衡了双方利益。
(二)诉讼费用的合理分担规则
协议明确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双方各半承担,既符合 “纠纷化解兼顾双方责任” 的原则,又减轻了原告单独垫付费用的经济压力。同时,约定被告将应承担的费用与首期劳务费同步支付,确保原告垫付的费用及时收回,避免后续产生新的费用争议。
(三)大额劳务费纠纷的高效解纷路径
相较于传统诉讼流程,调解方式大幅缩短了纠纷处理周期,避免了冗长的举证、庭审及上诉程序,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时间与精力消耗。本案从立案到达成调解仅 1 个月左右,快速为原告锁定回款方案,体现了调解在大额建工纠纷中的高效优势。
(四)多主体共同履约的责任绑定
调解协议明确二被告共同承担付款义务,形成 “连带责任” 式的履约绑定,避免了被告之间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同时,清晰的付款节点与逾期责任约定,让二被告对履约成本与违约后果有明确预期,进一步保障了原告债权的实现。
结 语
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现了四川蓝贵律师事务所在建设工程分包纠纷处理中的专业素养与高效协调能力。面对百万级劳务费拖欠难题,律师团队聚焦核心诉求,通过灵活的分期方案与严格的履约约束,既为原告筑牢债权保障,又为被告提供合理履约空间。如果您正在面临工程劳务费拖欠、建设工程分包纠纷、工程款结算争议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四川蓝贵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
编辑:唐章怡
审核:胡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