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民间经济往来中,因合作、借款、投资清算产生的欠款纠纷十分常见。当欠款金额高达上百万元,如何在保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高效推进纠纷解决、确保还款方案可落地、可执行,成为债权人最核心的诉求。近期,四川蓝贵律师事务所胡彦军律师、高芹律师接受王女士委托,代理这起标的近 160 万元的合同欠款纠纷案。两位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清晰的法律逻辑、务实的调解策略,最终在法院主持下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最优调解方案,将149 万元本金、利息、律师费、保全费等全部权益写入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为大额民间欠款维权提供了可复制、可参考的典型胜诉范例。
基本案情
原告王女士与被告谈某存在长期经济往来,涵盖借款、项目合作、资金周转等多项事宜,账目往来频繁、金额较大。为厘清债权债务,2025 年 8 月 24 日,双方对全部历史账目进行统一清算,共同确认:谈某尚欠王女士各项款项共计1590000 元。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书面《还款协议》,明确约定欠款总额、还款期限、逾期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根据《还款协议》约定,被告应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归还第一笔款项 100000 元,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归还剩余 1490000 元。但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任何一期款项,经原告多次催告,仍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回大额欠款,王女士委托四川蓝贵律师事务所胡彦军律师、高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受委托后,胡彦军、高芹律师立即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对转账记录、对账凭证、《还款协议》、沟通记录、催款记录等关键证据进行固定,形成完整、严密的证据链。律师团队经分析认为,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被告拒不还款已严重侵害原告权益,原告有权主张全部欠款本金、逾期利息,以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合理费用。
庭审过程中,被告在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面前,认可欠款事实,并同意在法院主持下开展调解。两位律师坚持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在保障本金、利息、维权费用全覆盖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形成合法、公平、可履行、可执行的调解方案。
调解结果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在胡彦军、高芹律师的专业推动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法院依法出具 (2025) 川 0116 民初 19689 号民事调解书:
1.被告谈某共需向原告王女士支付欠款本金1490000 元,按以下分期计划履行:
2026 年 5 月、6 月,每月 15 日前各支付 10000 元;
2026 年 7 月至 12 月,每月 15 日前各支付 50000 元;
2027 年 1 月至 11 月,每月 15 日前各支付 100000 元;
2027 年 12 月 15 日前支付剩余尾款 70000 元。
2.被告于 2026 年 12 月 15 日前支付利息 20000 元。
3.被告于 2027 年 1 月 15 日前支付保全费 5000 元、律师费 10000 元、保全保险费 1645 元,合计16645 元。
4.若被告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自 2026 年 4 月 14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LPR 计算逾期利息。
5.案件受理费 9798 元由被告谈某承担。
6.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
本调解书经各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告的大额债权得到全面、稳定、可靠的法律保障。
典型意义
1.还款协议是认定大额欠款的关键依据
双方自愿对账后签订的书面还款协议,证明力强、法律效力明确,可直接作为起诉和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大幅降低维权难度,缩短纠纷处理周期。
2.合法维权费用可由违约方全额承担
本案通过法院调解,明确将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真正实现债权人零成本维权、损失全填补。
3.分期履行 + 加速到期条款,兼顾履约与保障
调解方案采用合理分期,兼顾债务人履行能力,同时设置严格违约条款:任意一期逾期即可申请执行全部款项,既缓和矛盾,又牢牢守住债权人底线,最大限度降低再次违约风险。
结 语
本案中,胡彦军、高芹律师以专业、严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在面对百万欠款难以收回的困境下,通过诉讼与调解相结合,成功锁定149 万元本金 + 利息 + 全部维权费用,将债权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院文书,为当事人实现大额欠款安全回款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充分展现四川蓝贵律师事务所在合同欠款、民间借贷、大额债权追偿领域的专业实力与实战经验。如果您正在面临合同欠款、民间借贷纠纷、还款协议违约、大额债权催收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四川蓝贵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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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章怡
审核:胡彦军、姜维明